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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过程
第一,阅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
第二,会见过程一般分为多次,在侦查阶段的会见主要任务是向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与其确认案件细节。
第三,会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室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比如说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当然,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环节、辩论阶段一样重要.
南京刑事律师
(1)一个成功的律师背后必然有一个优秀的律师事务所。选择律师时首先要查验律师执业证,还要查看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是否真实、是不是正 更多
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关于认定累犯如何确定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以内起始日期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为便于正确理解适用《批复》 更多
刑事案件一般是法院开庭后的2个月内会宣判,而最慢也是不能超过3个月的,如果因为特殊的情况还得继续延长的,那就要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行 更多
刑事辩护的细节
第一,对于咨询者询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味的迎合说没有犯罪,一定可以无罪释放,也不能一味地以我们没有见到卷宗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不能下结论。
第二,对于咨询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每次咨询之前做好功课。
第三,我们作为律师,切忌向咨询者给予肯定性承诺,不能向咨询者打包票人可以保出来,一定会被判无罪的等。
什么是死刑复核程序
2022-02-14 20:28:13 来源:
一、什么是死刑复核
死刑复核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复核两种,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应当作出核准或者不核准死刑的裁定。对于不核准死刑的,
最高人民法院可以发回重新审判或者予以改判。
二、律师在死刑复核程序中的作用
死刑复核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会讯问被告人,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被告人的近亲属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后,刑事律师带着被告人近亲属的授权,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调取查阅案卷材料,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与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沟通了解案件情况,提
出不应当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律师通过阅卷,可以提出三个方面的意见,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应当裁定不予核准,并撤销原判,发回重新审判:
1、原判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2、原判认定事实正确,但依法不应当判处死刑的;
3、原审人民法院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针对某一个大的方面,辩护律师可以根据阅卷和会见被告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具体的观点,要有理有据。
一旦律师提出的上述辩护意见被最高人民法院采纳,被告人将不会被执行死刑。
三、律师在死缓案件中的作用
死缓案件的核准权: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刑事律师接受被告人的近亲属委托后,到高级人民法院查阅案卷,到看守所会见被告人,与法官沟通案件进展情况,参加庭审,发表辩护意见。
高级人民法院对于报请核准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同意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应当裁定予以核准;
2、如果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应当裁定发回重新审判;
3、认为原判过重的,应当依法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