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庭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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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过程

第一,阅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
第二,会见过程一般分为多次,在侦查阶段的会见主要任务是向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与其确认案件细节。
第三,会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室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比如说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当然,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环节、辩论阶段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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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选自:职务犯罪案件非法证据的审查与排除 ——以《监察法》与《刑事诉讼法》之衔接为背景,载于《法学评论》2019年第1期。作者:刘艳红 更多
被告人上诉的二审刑事案件一般不开庭审理,这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是常态。理论而言,开庭审理可以充分实现被告人及辩护人的程序参与权,能积 更多
刑事诉讼中的证人出庭作证问题已引起理论界和司法界的普遍关注。那么,如何理解出庭证人的范围,如何把握证人出庭的条件,如何规范出庭作证 更多
一、刑事报案必须符合立案条件根据《刑诉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 更多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 更多

刑事辩护的细节

第一,对于咨询者询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味的迎合说没有犯罪,一定可以无罪释放,也不能一味地以我们没有见到卷宗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不能下结论。
第二,对于咨询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每次咨询之前做好功课。
第三,我们作为律师,切忌向咨询者给予肯定性承诺,不能向咨询者打包票人可以保出来,一定会被判无罪的等。

刑事案件庭审流程

2022-02-14 20:26:58   来源:   
分为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评议和宣判等五个阶段。
 
开庭阶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5条规定,开庭的时候,审判长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的名单;告知当事人有权对合
 
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申请回避;告知被告人享有辩护权利。
 
根据本法第186条规定,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
 
告人发问。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根据本法第189条规定,证人作证,审判人员应当告知他要如实地提供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
 
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审判长认为发问的内容与案件无关的时候,应当制止。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
 
法庭调查:根据本法第190条规定,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
 
、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根据本法第193条第2款的规定,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陈述的权利。
 
《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8条规定,合议庭认为案件事实已经调查清楚的,应当由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结束,开始就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和适用法律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根据《刑事诉讼法解释》第229条规定,
 
法庭辩论应当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按照下列顺序进行:(1)公诉人发言;(2)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3)被告人自行辩护;(4)辩护人辩护;(5)控辩双方进行辩论。这是关于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的
 
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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