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会见-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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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过程

第一,阅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
第二,会见过程一般分为多次,在侦查阶段的会见主要任务是向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与其确认案件细节。
第三,会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室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比如说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当然,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环节、辩论阶段一样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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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简易程序是指基层人民法院审理部分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案情简单、争议不大、处刑较轻的刑事案件所采用的较普通程序相对简化的第一 更多
律师会见的含义律师会见是指刑事律师接受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的近亲属委托到看守所看望被关押的人,律师通过与被关押人会面了解案件的 更多
刑事律师是律师职业中的一种专业,需要遵守一系列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其中包括以下方面:保守客户秘密:刑事律师必须保守客户的秘密,不得泄露与客户有关的信息,除非客户授权或法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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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细节

第一,对于咨询者询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味的迎合说没有犯罪,一定可以无罪释放,也不能一味地以我们没有见到卷宗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不能下结论。
第二,对于咨询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每次咨询之前做好功课。
第三,我们作为律师,切忌向咨询者给予肯定性承诺,不能向咨询者打包票人可以保出来,一定会被判无罪的等。

浅谈律师会见-南京刑事律师

2022-02-14 20:28:02   来源:   
一、律师会见的含义
律师会见是指刑事律师接受被刑事拘留、逮捕的人的近亲属委托到看守所看望被关押的人,律师通过与被关押人会面了解案件的详细经过,为被关押人提供法律服务包括讲解所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罪与非罪界限、
 
此罪与彼罪界限、立案标准、所涉罪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告知被关押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代为申诉、控告及取保候审等变更或解除刑事强制措施事项,另外,转达被关押人的近亲属关心的话语及转达被关押人要
 
求家属处理与案情无关的事宜的一系列活动。
二、不同诉讼阶段的律师会见
律师会见在一审的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分为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会见、审判阶段的律师会见。
(一)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
1、为什么要聘请律师会见?
犯罪嫌疑人被抓后,侦查机关会*时间通知其家属,家属通常是知道人被抓了,但却不知道具体因为什么事情被抓,家属会非常着急,家属一是想知道犯罪嫌疑人是犯了什么事儿被抓,二是想知道犯罪嫌疑人在里面的
 
生活和身体情况,更关心其未来前景,三是想见犯罪嫌疑人。但侦查阶段被关押人的家属是不能会见,要想知道其具体情况,只能委托律师会见,去了解被关押人涉案的具体情况、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代为申诉、控
 
告、取保候审等。
侦查阶段的律师会见不仅能让被关押人的家属安心,让被关押人感受到家人的关爱,也是整个刑事诉讼过程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精神高度紧张,心理压力很大,加上对法律知识的缺乏,信息的严重不对称,对自己将要面临什么样的法律后果无法做出正确的判断,更不知道如何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强大的侦查机关的审查、讯问往往无所适从,很多案件,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即使是在被刑讯逼供的情况下违心做出的口供一旦固定下来,即使其在其他的诉讼阶段想把真实的情况讲清楚,也往往被视为翻供
 
或认罪态度不好,使得以后的辩护工作困难重重。如果律师在这个时候能够及时的为其提供一些有针对性的咨询和恰当的帮助,就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尽可能*限度的保障其合法权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相对于侦
 
查机关而言,其信息来源是不对称的,律师会见是其*能够得到帮助的机会,况且犯罪嫌疑人权利*容易受到侵害的诉讼阶段,所以作为辩护律师应该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权利,尽*可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一些切实有效
 
的法律帮助,*限度的维护其合法权益,这些都是律师在侦查阶段提供法律服务的*直接的体现。
律师的会见可以让犯罪嫌疑人清晰、全面地认识到涉案的相关法律知识,有利于增强自我权利保护意识。会见中律师的答疑解惑让嫌疑人充分了解自己行为在法律上的评价,有利于其正确面对被羁押的状态。对犯罪
 
嫌疑人确已涉嫌犯罪但其没有认识到的,律师的会见可以使其纠正错误认识、端正思想态度、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工作、争取坦白、立功机会起到积极作用;对犯罪嫌疑人确实没有构成犯罪而自己不能正确对待的,律师
 
的会见可以使其安定心理,采取妥善合法的方式处理问题、避免与侦查机关产生不必要的冲突、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2、什么时间可以委托律师?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3、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
侦查阶段,律师会见的内容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说明受谁委托及到看守所会见的目的。
律师在接受家属委托时,只能从家属口中知道犯罪嫌疑人被抓的零星信息,除了这些,律师应该从家属处了解犯罪嫌疑人的被抓前的生活、工作阅历、知识文化水平、身份、地位、性格、人际关系等,以便对自己的
 
当事人有一个全面的感性认识。这样,律师可以在会见前确定谈话时用语的方式、交谈的繁简、提问的重点等等。
律师到看守所会见,会告知犯罪嫌疑人自己是哪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受谁委托,询问犯罪嫌疑人与委托人的关系,询问犯罪嫌疑人是否同意本律师作为其侦查阶段的辩护律师。
(2)了解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及是否有异议。
律师在会见时,会询问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什么罪名被抓及其对所涉罪名是否存在异议,如果存在异议理由是什么,一定要详细记录。若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罪,让其陈述涉及定罪量刑的事实和情节,并说明依据和证据
 
何在。
(3)了解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何种强制措施及已被羁押的期限。
律师在会见时,会询问什么时间被抓,被哪个部门抓,刑事拘留的时间,是否被逮捕,什么时间被逮捕,是否在拘留证和逮捕证上签字,以便律师掌握本案的诉讼进展情况及诉讼程序、强制措施是否合法。
(4)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主要是了解犯罪嫌疑人是否参与或实施了侦查机关认为其涉嫌的犯罪及有关情况。
在会见时,律师通常会让犯罪嫌疑人把其向侦查机关预审所说的案情如实向律师说一遍,律师根据其所说的案情,分析其其是否参与或实施了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共同犯罪,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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