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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过程
第一,阅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
第二,会见过程一般分为多次,在侦查阶段的会见主要任务是向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与其确认案件细节。
第三,会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室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比如说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当然,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环节、辩论阶段一样重要.
南京刑事律师
*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刑事案件*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规程(试行)为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推 更多
刑事律师为被告人辩护通常需要进行以下步骤:收集证据:刑事律师需要收集和评估案件中的证据。这包括文件、文件和证人证言。律师需要仔细审查这些证据,并寻找可能有助于被告辩护的 更多
聘请刑事律师具有以下好处和必要性:了解法律程序和流程:刑事律师了解刑事法律程序和流程,可以为被告提供指导和建议,帮助被告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提供法律建议:刑事律师可以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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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参与取证和调查,但他们的角色通常与警方或检察官不同。以下是刑事律师在取证和调查中可能扮演的角色:协助律师团队:律师可以与其他律师、私人调查人员和专 更多
刑事辩护的细节
第一,对于咨询者询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味的迎合说没有犯罪,一定可以无罪释放,也不能一味地以我们没有见到卷宗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不能下结论。
第二,对于咨询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每次咨询之前做好功课。
第三,我们作为律师,切忌向咨询者给予肯定性承诺,不能向咨询者打包票人可以保出来,一定会被判无罪的等。
刑事拘留期限的计算-南京刑事律师
2022-02-14 20:28:08 来源:
相信大家在平时生活中也会听到一些人犯罪嫌疑人被拘留了,拘留是限制人的人身自由的,被拘留的人必须要关在拘留所里的。而且拘留是有一定的期限,这时想必大家都想了解拘留期限怎么算这个问题吧,那我们
一起看下文吧。
拘留期限怎么算?
1、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实践中公安机关使用的《拘留通知书》上一般会写到“我局已于x
年x月x日x时将涉嫌xx罪的xx刑事拘留”。既然《拘留通知书》注明了拘留开始于x时,按照正常的理解,拘留期间应该从那时起开始计算。
2、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符合公平和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需要
关于刑事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为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但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在押期间,应当至期间届满之日为止,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在押期限至节假日后
的第一日。羁押期不会因假期的原因而延长,体现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法本意。同理,将执行拘留的首日计算在拘留期限内,更有利于体现刑事诉讼法的立法目的,维护在押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3、从拘留之时起计算刑事拘留的起算时间,在计算折抵刑期时能够更加准确。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刑期,应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可折抵相应刑期。在计算先行羁押的日期时,是从执行羁押的当日起计算。刑事拘留期间既然可以折
抵相应的刑期,“拘留后的三日以内”也应当理解为从执行拘留的某日某时起算。
02
刑事拘留期限最长多少天?
1、公安机关决定的刑事拘留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因此,公安机关决定的刑事拘留最长期限是37天。
2、检察院决定的刑事拘留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期限为14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3日。即最长拘留期间为17天。
03
刑事拘留期限计算公式
1、一般情况下应当在3日内提请检查院批捕,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8~10天
2、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至4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11-14日
3、对于流窜作案(指跨市、县范围连续作案,或者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市、县继续作案)、多次作案(3次以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2人以上),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查院应在7日内作
出是否批捕的决定: 37日
总的计算公式:x(1~30日)+7日(检查院批捕的时间)=8~37日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对于公安机关依法决定和执行的刑事拘留,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时间和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的总和。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
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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