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刑事辩护-南京刑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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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的过程

第一,阅卷应当做好阅卷笔录。
第二,会见过程一般分为多次,在侦查阶段的会见主要任务是向嫌疑人详细了解案情经过,并与其确认案件细节。
第三,会见过程中最重要的工作室与被告人沟通确定辩护思路,比如说是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
当然,在庭审过程中,质证环节、辩论阶段一样重要.

南京刑事律师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到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 更多
一、尊重当事人意见并不是任何时候律师都不得违背当事人的意愿。不是被告人认罪而辩护律师只能作有罪辩护,不是被告人认可重罪定性而辩护律 更多
《刑诉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法条意思很明显:《刑诉法》 更多
1 无罪和轻罪的辩护思路 从现有司法判例及本人办理经验来看,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诉阶段被指控为合同诈骗罪的案件中,有一部分案件最终以 更多
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在递交的起诉书上将犯罪嫌疑人称为被告人。因此,一审阶段也将犯罪嫌疑人称为被告人。如果律师在侦查阶段或者审查起 更多

刑事辩护的细节

第一,对于咨询者询问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不能一味的迎合说没有犯罪,一定可以无罪释放,也不能一味地以我们没有见到卷宗不了解案件具体事实,不能下结论。
第二,对于咨询者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应当在每次咨询之前做好功课。
第三,我们作为律师,切忌向咨询者给予肯定性承诺,不能向咨询者打包票人可以保出来,一定会被判无罪的等。

浅谈刑事辩护-南京刑事律师

2022-02-14 20:29:44   来源:   
一、律师享有刑事辩护权
 
刑事辩护是刑事诉讼的重要组成部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自我刑事辩护的权利,律师依法享有独立的刑事辩护权。
 
律师的刑事辩护是依据事实和法律,找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为其做无罪或者减轻、从轻判刑的辩护以及死刑复核的辩护,维护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刑事辩护是做刑事案件律师的主要业务之一,律师的刑事辩护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和死刑复核辩护。
 
二、刑事律师无罪辩护
 
刑事律师做无罪辩护是指刑事律师在刑事诉讼庭审中为被告人作无罪的辩解。通常案件的证据本身存在很多矛盾,且定罪的证据存在很多疑点,不足以定罪,或者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不在场的证据或根本没有实
 
施犯罪行为等等,这种情况下,刑事律师可能会进行无罪辩护。
做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做大量的工作,首先,要熟识案情。通常通过到检察院、法院查阅案卷材料,根据阅卷记录找出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供述的不同之处,找出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犯罪嫌疑人或被告
 
人与证人证言之间的矛盾,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针对案件疑点和矛盾之处,与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一核对,找出能够证明其无罪的证据,或者对构成犯罪有异议的证据。
 
三、律师做罪轻辩护
 
罪轻辩护包括减轻和从轻、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
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
 
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从轻处罚是指在法定处罚种类和幅度内对行为人适用较轻种类或者较小幅度的处罚。
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事实是存在的,要具体分析其是否构成司法机关认定的罪名?如果存在疑点,那么,需要仔细研究案卷,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找出涉嫌轻的彼罪,这也是罪轻辩护的一种方
 
式,需要从实体方面入手。
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无异议,那么,就需要找出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赔偿被害人等,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的规定,可以算出可以判多少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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